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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 1.威海市直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(不含五大生,即通过自考、 电大、夜大、职大、函授五种非全日制取得的学历文凭); 2.具备规定的学历,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同或相近,见习期满,经考核合格可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。 (1)中专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可确定为“员”级资格; (2)大专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,可确定为“助师”级资格; (3)大学本科毕业,见习一年期满,可确定为“助师”级资格; 二、申报材料 1.毕业证书; 2.《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(资格)确认表》(纸质版); 3.《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(资格)确认登记表》(纸质版和电子版); 4.社保缴纳证明(中专、本科提交近1年社保缴纳证明,专科、硕士提交近3年社保缴纳证明,博士提交当年度社保缴纳证明); 5.公示报告(说明公示范围、公示内容、公示时间、公示结果,单位盖章); 6.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。 三、工作流程 1.单位组织填写相关表格,考核同意并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; 2.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; 3.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符合条件的,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,办理初级资格证书。 四、收费标准 不收费。 五、联系方式 单位: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:威海市光明路149号(政工科) 电话:0631-52323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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